量清单中的单价或总额价为依据。如果工程量清单中未包含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则采用工程量清单中相近的单价作为作价的依据或按照定额标准重新分析新单价,上报业主审批,经批准后按新增工程给予承包人计量支付。如果工程变更的发生,是由于承包人的合同责任与风险所导致,则为执行工程变更所发生的费用与工期延误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八、工程计量中应注意的问题
1、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数量是根据本工程初步设计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应予完成工程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必须通过监理工程师对已完的工程进行计量。因此在计量工作中,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设计文件建立详细的工程台帐,并深入到工程现场实地量测,以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中间计量单的填写应清晰明了,附相应的计量草图或计算式,监理工程师对计量结果应给予明确的签认。
3、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和应得款项应及时给予确认,避免因工程进展与费用支付不同步、不及时,造成承包人资金周转困难而影响施工进度、工程质量,从而导致费用失控。
4、在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文件通过经常、不间断地监测施工过程中各种费用的实际支付,并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预算进行比较,检查其是否有差异,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达到控制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新增加费用的目的。同时监理工程师还必须正确地处理变更、索赔事宜,以确保工程造价的控制。
5、下列数量已并入路基填方中计算,在日常计量工作中不再另行计量:
(1)清除表土或零填方地段的基底压实、耕地填前夯(压)实后,回填至原地面标高所需的土、石方数量; (2)因路基沉陷需增加填筑的土、石方; (3)为保证路基边缘的压实度需加宽填筑时,所需的土、石方数量。
工程计量支付涉及的面最广、所出现的问题最为复杂,监理工程师只有全面阅读和熟悉合同文件,认真掌握它们的优先次序才能作出准确判断。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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