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对工程项目招标中的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比较,阐述了综合评估法的含义、评标过程,着重探讨了南京地铁项目综合评估法的设计,包括理论依据、评标因素及权重的确定、分值的确定以及具体的运用,分析了综合评估法在南京地铁评标中应用的效果和经验。
关键词:地铁项目;招标投标法;项目招标;评标;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1 工程招投标的评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1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另外,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29条也明确规定: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
评标方法一般分为两类: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两者的差别可见表1所示。
根据表1可知,对于像南京地铁工程项目这样系统复杂的工程,招标人主要考虑的因素不是价格,而是投标人的质量、技术、信誉、专门知识、能力等,就需要采用综合评估法。
2 综合评估法
2.1 综合评估法的含义
综合评分法是将投标人的技术标和经济标中的质量、技术、人员配备、工期、标价、信誉、业绩等方面按相对权重打分,用综合得分来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的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同一基础或者同一标准对各个评审因素进行量化,然后对技术部分和经济部分这两部分的量化结果进行加权,计算出每一投标的综合评估价或者综合评估分,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2 综合评估法的评标过程 南京地铁项目综合评估法的评标过程一般分两个阶段:
(1)第1阶段为初步评审。由招标工作组进行清标,对投标单位的标书进行初步审查,排除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以及投标报价有重大偏差的投标人。
(2)第2阶段为详细评审。由业主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在初步评审的基础上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对各个评审因素进行量化,然后对量化结果进行加权,计算出每一投标的综合评估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的综合评估分对投标人进行排序,业主一般据此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 南京地铁综合评估法的设计
3.1 综合评估法设计的理论依据
3.1.1 博弈论
招投标的整个过程就是投标人与业主、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博弈过程。在投标时,每一个投标人在做出自己的决策时不知道对手的决策,只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以及对整个市场的预测,在考虑其他投标人可能的决策基础上制订出业主可能接受的标书,并以密封的形式送交业主或代理人,不让自己的报价及其他信息给对手知道,到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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